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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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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广西祥浩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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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黄成利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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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71—5535521、5535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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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南宁市金湖路59号地王国际商会中心32层3216、3217号房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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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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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许可
证书号码 |
<2004>桂建房评字4501B0026 |
开户
银行 |
建行南宁市嘉宾路分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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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广西区建设厅 |
银行
帐号 |
45001604667050501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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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
工作
范围 |
房地产价格评估及咨询(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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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执业或
专业人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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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价师 |
13人 |
注册评估师 |
47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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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 |
132人 |
土地估价师 |
16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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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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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职称人数 |
1人 |
中级职称人数 |
8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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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业人员及从业经验
广西祥浩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3年7月,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公司注册号:4500002501590。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均为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占股东出资额的100%,并且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达3年以上。公司房地产估价资质为三级,执业资格证书号:<2004>桂建房评字4501B0026,现有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13人,房地产评估相关工作人员20人,多数从事过各金融机构抵押房地产评估等业务,具有较丰富的经验。
(三)工作流程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从成立至今主要在房地产抵押估价、房地产交易估价、房屋拆迁(咨询)、房屋财产分割、房屋租金测算咨询等方面提供优质的估价及咨询服务。
公司从业以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估价规范》,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标准,出具客观公正的房地产估价报告。公司没有超越资质等级业务范围承接房地产估价业务,违反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标准,出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估价报告,擅自设立分支机构,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转让受托的估价业务等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房地产估价业务由公司统一接受委托,统一收取费用,不允许房地产估价师以个人名义承揽估价业务。公司与委托人或者估价业务相对人有利害关系的,不接受该业务,不安排与委托人或者估价业务相对人有利害关系的房地产估价人员执行该业务。公司承揽房地产估价业务,与委托人签订书面估价委托合同。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盖房地产估价机构公章,并有至少2名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字。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估价质量管理制度(包括项目报告三级复核制度,风险评估控制制度、评估师职业道德规范等)、估价档案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并通过外部信息网,建立并公示企业信用档案。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公司严格保守估价过程中获知的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业务资料。对执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为本机构的房地产估价师参加继续教育提供必要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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