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行业法规
关于房地产税的6个信息点今天被《人民日报》揭露啦!
栏目:行业法规 发布时间:2018-02-24 点击率:

       今天《人民日报》第7版的显要位置,刊登了财政部长的署名文章《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在4388字的文章中,用90字的篇幅对房地产税进行了说明。

       这90个字是:“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实施。对工商业房地产和个人住房按照评估值征收房地产税,适当降低建设、交易环节税费负担,逐步建立完善的现代房地产税制度。”

       值得注意的是,这段90字的文字,出现在文章第四部分“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中的第二段“着力完善直接税体系”中。

       这位去年11月履新的财政部长在财政部任职的25年中,对“房地产税”的表态最早可以追溯到2005年,彼时,担任财政部副部长一职时,就曾公开发表意见:“中国目前在房地产保有和交易环节税费偏轻,问题严重,今后一段时期将重点推进房地产税改革。”

       如今担纲部长重担后,在这段短短90字的文字中,其实透露了众多信息点。

get√ 直接税

       房地产税作为直接税,相对于间接税而言不易转嫁,因此在征收上存在一定难度。特别是我国房地产税负处于重建设、重交易、轻保有的状态中,行业税负本就远高于全国整体水平,针对个人加征房产税,在税制的累进设计上,以及针对不同收入家庭的抵扣和减税上,都需要做出一体化的重新设计,才能体现出税负公平的原则。

get√ 立法先行

       按照税收法定的原则,房地产税的开征首先要完成立法。

       2015年6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公布的当年立法规划中,房地产税法曾被列入第一类项目,即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但在2016年和2017年又被列入预备及研究论证项目中,需要由有关方面继续调究论证,说明当时的税法草案尚未成熟,或者争议较大。

       今年年底人大换届后,房地产税法何时能够提交审议尚未可知,通过执行更是遥遥无期。

get√ 充分授权、分步推进

       由于全国不同城市的房地产市场发展状况存在的巨大差异,以及包括农村宅基地在内,全国住房信息联网的工作难度,全国统一开征房地产税并不现实。由部长表态中可以看出,为了加速房地产税的推进,很有可能热点城市先行一步。而且,很有可能中央充分授权给地方,由各城市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征税的细则。

get√ 工商业房地产和个人住房

       相比房产税对于个人房产的暂免征收,规划中的房地产税明确将个人住房纳入到征税范围内,也就是说,未来的房地产税,将面向所有产权性质的房产征收。

get√ 按照评估值征收

       此前房产税是按购房价格的70%来评定余值,同时,装修等费用还可纳入抵扣范围内,而房地产税按照评估值来征收的话,评估体系的建立和评估机构的认证,都是现状条件下,房地产税开征的必要条件。

       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的《资产评估法》,奠定了监管评估行业的法理依据,但是,针对我国不同类型庞大存量住房的余值评估,始终并未形成系统化的方案,特别是在城市和农村大量存在的私有住房,早期各种性质单位分配的公房,以及“小产权”房等。目前,只有部分城市制定了相对粗放的二手交易计税指导价,如何进一步细化,并与市场实际情况接轨,尚需时日。

get√ 适当降低建设、交易环节税费

       “适当降低”,听听就算了。。。

       综合6个信息点,房地产税虽然离我们越来越近,但相对来说,一二线城市的居民可能会更早面对,有必要的话,可以提前腾挪房产,将非核心区、中小户型、品质较差、房龄较长的房产置换为更具价值的资产,而三四线城市距离开征则还相去甚远,毋须为此困扰。

注: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毅家之言,作者为亚豪机构市场总监郭毅女士

 

        文章转载自搜狐财经 网址http://www.sohu.com/a/211702691_221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