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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4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应用指南》等16项应用指南的通知
栏目:行业法规 发布时间:2017-09-07 点击率: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4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应用指南》等16项应用指南的通知

会协〔2017〕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4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等12项准则于2016年12月23日由财政部批准发布。为了指导注册会计师正确理解和运用上述准则,我会拟订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4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应用指南》等16项应用指南(以下统称本批应用指南),现予发布,与对应的审计准则同步施行。

     应用指南是对执业准则重要条款的进一步解释、说明和举例,旨在为注册会计师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执业准则提供指引。注册会计师应当掌握执业准则及应用指南的全部内容,以理解每项准则的目标并恰当遵守其要求。

     本批应用指南生效实施后,我会于2010年11月1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应用指南>等38项应用指南的通知》(会协[2010]94号)中《<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应用指南》等15项应用指南同时废止。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会。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7年2月28日

 

 

附件1:本批应用指南名称一览表

附件2-1:《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4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应用指南

附件2-2:《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应用指南

附件2-3:《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应用指南

附件2-4:《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3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应用指南

附件2-5:《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1号——与治理层的沟通》应用指南

附件2-6:《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应用指南

附件2-7:《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21号——注册会计师对其他信息的责任》应用指南

附件2-8:《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11号——就审计业务约定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应用指南

附件2-9:《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对财务报表审计实施的质量控制》应用指南

附件2-10:《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应用指南

附件2-11:《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51号——评价审计过程中识别出的错报》应用指南

附件2-12:《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1号——审计会计估计(包括公允价值会计估计)和相关披露》应用指南

附件2-13:《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1号——首次审计业务涉及的期初余额》应用指南

附件2-14:《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2号——期后事项》应用指南

附件2-15:《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01号——对集团财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应用指南

附件2-16:《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11号——比较信息:对应数据和比较财务报表》应用指南

附件3:本批应用指南生效实施后废止的15项应用指南